第一章 章程
一:全称:新乡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总支、学生联合会
二:组织性质: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的全学院性学生群众组织。
三: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2)作为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部门联学院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
(3)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娱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4)维护校纪校规,倡导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与联学院
(5)加强和发展向各学院学生组织之间的联学院,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
(1)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为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监督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5) 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五、团总支、学生会考勤制度
1、学生会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安排,记录人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担任。主席、部长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记录。
2、凡与会者有事缺席,必须事先向各部室部长(主任)请假,经主席或副主席批准方可请假,并由办公室备案。
3、凡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必主动向会议主持人了解会议内容并执行会议所布置与本人有关的决议和任务
4、会议迟到或早退2次作缺席1次处理,三次请假作一次缺席,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任期内无故缺席次者,不得参与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任期内无故缺席2次者,不得参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对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学生干部给予辞退。
六、学生会会议制度
1、会议制度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率的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确保我学院学生会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2、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不定期召开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通知后,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前5-10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会议前向各部长请假,并经主席或副主席批准后方可请假,办公室备案。
七、学生会工作制度
1、 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对待他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以自我为表率,自我奉献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2、 学生会成员在召开会议时,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必须提前到各部部长处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或副主席批准。
3、 各部门要服从学院主席团的安排。有责任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认真做好事务。
4、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各部部长要自我表率的精神,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处理好学生会的各项事物
5、 对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给予表扬,若表现作风不正,或不
认真负责,在召开全体会议上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第二章 会员
凡承认本章程的新乡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在籍学生不分性别、年龄、国籍、民族均有权竞选成为本会会员。
第一节 会员的基本权利
第一条 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要事务。
第二条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对我院工作的开展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会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遇到学习生活等方面困难时,有权请求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六条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
第二节 会员的基本义务
第一条 承认并遵守学生会章程,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积极配合本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四条 勤奋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参加有益活动,锻炼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 时刻维护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与有损本会利益与形象的行为和言论作斗争
第六条 积极参与推进团总支学生会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建设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一节 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的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生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组成及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副书记
1.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负责团总支全面工作,协助团总支书记做好各项工作。
2.与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抓好学生工作。
3.负责日常会议的组织和召集,记录会议的各项内容,协调宣传部、组织部搞好工作,并支持召开各级学生代表民主座谈会。
4.负责团总支一些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5.协调各班团支部搞好政治学习和团学活动,认真了解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团总支书记汇报。
6.向团总支书记汇报自己的工作,并及时完成团总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带领组织部做好学生团组织工作。
二、主席
1.学生会主席在学院党总支、团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
2.根据学院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3.带领学生会成员,遵守院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4.检查并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5.强化学生会内部管理,搞好团结,协调内外关学院,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
6.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勇于开拓创新。
7.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及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
8.协助院学院完成下届学生会干部的推荐、考察及选拔工作。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副主席
1.协调主席做好学生会全面工作。
2.主持所分管部门的全面工作,及时向主席和相关领导反映工作进度。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当好主席的参谋。
4.加强与主席、其他副主席和所分管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度。
5.负责督促检查所管部门的工作,妥善圆满地处理好各部门的关学院。
6.遵守学生会的组织纪律,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支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7.完成领导老师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8.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权利。
四、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学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学院转接等工作。
3.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4.督促检查各个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5.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6.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7.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8.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宣传部
1.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4.为全学院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院学院宣传工作进行监督;
6.参加院学院所有活动,并拍照、出稿。
7.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六、办公室
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通知和公告。
2.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对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3.结合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决策。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发放、收集及管理工作,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作好“学生会大事记”。
5.负责学生会所有成员的例会考勤工作。
七、资助部
1.负责完成助学金、助学贷款、奖学金等获得同学的学院统信息录入。
2.负责对未交学费同学的催交学费任务。
3.负责催促贷款未及时归还的同学尽快还款。
八、体育部
1.组织各类体育赛事,挖掘体育人才。
2.组织开展各类积极向上的体育活动。
3.负责全学院各种大型活动服务工作。
4.成立我学院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组织运动员集训和参赛。
5.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九、学习部
1.努力造就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气氛,形成良好的学风。
2.举办具有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3.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教学情况。
4.定期、不定期对大一学生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5.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十、生活部
1.督促和指导同学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及时地将同学们的良好建议和意见通过正常的渠道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积极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协调同学间的矛盾,加强宿舍的文化建设。
5.以各宿舍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举办宿舍文化节、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等。
6.定期查寝,查卫生、内务、烟头、大功率用电器等。
7.定期安排同学对办公室进行清扫。
十一、纪检部
1.对全学院学生进行监督,每天随机对全学院班级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2.对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政绩全面考评,并张榜公布,给予表扬或批评。
3.对全院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协助生活部查寝。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文艺部
1.负责组织安排院学院大型文娱活动。
2.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文艺演出。
3.负责院学院啦啦操队、合唱队的训练和管理。
5.督促各学院文娱部开展工作,注意选拔人才,充实文娱部工作力量。
6.负责管理学院部的演出服装,音响及相关设备。
十三、外联部
1.与外界联学院,通过各种方式与个人或单位合作,促进全院学生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交流。
2.平时与兄弟学校、学院密切联学院,把各兄弟院校的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活动引进学生会,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3.为我学院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争取经费支持。
4.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接待活动。
十四、就业部
1.负责统计全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
2.协助主管老师工作。
3.负责传达就业信息,以及就业信息的发布等。
十五、女生部
1.关心女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女生的建议、要求,维护女生的利益。
2.协助生活部开展女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3.适时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提高女生素质。
4.加强女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教育。
十六、思教心理部
1.负责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心理教育、咨询平台。
2.负责配合学校老师开展各种心理咨询辅导活动。
3.定期抽查心理联络员的工作,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
4.定期召开会议,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十七、实践部
1.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2.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院学院的社会实践工作。
3.深入社会,与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学院,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4.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学院,增进交流。要抓住各种机会,创造实践可能。尽力为我学院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第二条 部门干部职责
(一)部长
1.部长(主任)直接对分管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年底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和督促副部的工作。
2.组织落实校团委、学生会、学院领导老师、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主持工作)下达的任务。
3.据本部门职能,具体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包括学期活动计划),并在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活动后作好总结。
(二)副部长
1.根据部长指示,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不在时代替部长履行职责。
2.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助理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收集并反映同学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干事
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根据部长、副部长的指示认真完成具体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开展的情况。干事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主任)或副部长(副主任)交流。
第四条 班级学生委员会
班委会团支部是团委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对其负责。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班委会团支部由各班按民主程序推选产生。
1、班委会团支部人员组成、任免及调整须报学生会备案。
2、班委会团支部应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3、经常与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联学院,取得工作上的指导帮助。
4、落实上级各项工作,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档案(包括文字和电子档案)是学生会组织的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资料
是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 学生会档案按内容可分为常规管理档案、活动档案等专题档案。
第三条 学院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部长管理。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档案整理。
第四条 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包括活动方案,经费使用清单,活动总结等),必须一或两份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二节 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使学生会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
第二条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
第三条 考核时间:每月月底,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对各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考勤情况,对工作的态度和热情,以及开展工作的能力、工作效果和工作实绩。
第五条 考核步骤:
(一) 上缴述职报告。
(二) 组织专门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
(三) 统计考核情况,通报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机构:成立考核工作组,由主席团、办公室、组成。
第三节 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特别制订奖惩制度。
第二条 每学期开展一次评优,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其评定办法以《大学生行为手册》评优的各项规定为基本依据。
第三条 学生会每学期开展一次干部评优,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其评选办法以本章程及其附则规定为依据。
第四条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严格遵照下列程序:
(一)学生会发放评优通知,公布评优条件。
(二)各班、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委办,依照评选条件按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开评选。
(三)各班团支部上交评选结果。
(四)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无误后,予以公示。
(五)公示结果上报院学生工作部。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情节严者予以处理:
(一)学生会内部会议、例会迟到4次或无故缺席达3次以上者;
(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院、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三)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
第六条 学生会各级委员的处理,遵照下列程序:
(一)对两次违反相关规定,由主席团提警;
(二)三次出现相关违纪现象,由主席团下发书面整改通知;
出现三次以上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相关规定,并严重毁坏团总支、学生会声誉的委员,主席团下发通知劝其辞职。劝退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尚未履行的由主席团上报院学生工作部,并公开罢免其职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节 干部考核条例
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采用计分形式,总分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第1条 政治思想素质(满分10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5分);
关心时事,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5分)。
第2条 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学生会章程及各向条例(满分10分)
违反国家法律记0分;校级一次扣6分;学院级一次扣3分。
第3条 严格遵守学生会及例会等制度(满分20分)
迟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6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记0分并予以批评。
第4条 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满分10分)
对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奋力进取,任劳任怨(5分)
有奉献精神和严格的工作作风(5分)
第5条 工作能力(满分10分)
决策、组织、协调、口头表达及书面写作能力(5分)
社会实践及创新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付和处理能力(5分)
第6条 工作效果(满分10分)
部门工作得到学生会主席团的认可程度(5分)
开展活动的意义、影响及同学们的反映情况(5分)
第7条 工作实绩(满分30分)
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10分)
上级分配任务的完成情况(10分)
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10分)
第8条 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院校争得荣誉的干部同学,可在总评上酌情加分。
第9条 本考核条例各条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该条满分。总评分不超过100分。
第10条 干事考核遵循本条例,对于不称职的干事由部门负责人向学生会提出免职议
案,由学生会通过后,即可免除。
新乡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总支、学生联合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