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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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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2016/09/12 15:55

为了保证正常的实习秩序和实习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使实习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的组织领导

1、实习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黄家骏、赵磊

副组长:潘林、和存龙、马芸

办公室主任:潘林(兼)

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实践中心主任、张永才、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

2、实习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组织安排,报实习领导小组批准。为保证实习效果,,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40人。

3、学生的具体实习组织,由指导教师负责。

4、实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习工作负责监控与考核。

二、实习内容

1、认知见习:使学生现场参观专业教学涉及到的生产流程、技术流程、工艺流程或实务流程,从而增强学生对主要工程类型的感性认识,提高学习兴趣。

2、金工实习:使学生不但要学习各工种的基本工艺知识、了解工业设备原理和工作过程,还要加强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并具有运用所学工艺知识,初步分析解决简单工艺问题的能力。

3、课程实习:通过亲身参加实践,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积累感性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

4、生产实习:使学生将科学的理论和知识在生产现场中加以验证、深化、巩固和充实,从而培养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学习和将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毕业实习:是学生对在校的学习进行全面的总结,要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实际工程结合起来,尽快适应由学生到工程技术人员角色的转化,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实习的准备工作

(一)实习计划安排

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实习大纲及学期实习安排计划的要求,在实习前一周,为学生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对实习的指导教师、实习地点与单位等进行具体研究落实,填写实习指导书、学生实习信息表等文件,报实习领导小组批准。

(二)实习文件和资料准备

1、教研室组织实习教师,根据培养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规定,编写实习指导书。在实习指导书中应制定具体的实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要求。

2、实习指导书等实习资料应该在实习开始前发至每个实习学生。

3、其他实习资料和实习用品的准备以及交通等问题,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落实,并在实习开始之前完成。

(三)实习单位落实

1、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实习单位必须在实习开始前落实到位。

2、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3、学生如确实要自己联系单位实习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提交交学生个人申请、与实习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签字,经实习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行。所有材料由指导教师归类装订,妥善保管。

(四)实习动员会

实习开始时,必须召开实习动员会。由教研室主任统一组织,分别对实习的目的、业务要求、实习安全和就业指导、实习纪律等内容进行动员要求。所有指导教师、学生均要参加会议。

三、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解答。

2、根据实习大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计划。

3、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准备好实习资料和劳保用品。

4、负责对学生基本技能的讲解、示范和指导工作,注意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学生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学习。

5、及时检查学生的实习日志,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

6、利用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等工作,组织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

7、负责实习过程中交通、食宿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落实。

8、实习结束时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收集实习生对实习单位的反馈,以便双方今后更好地合作。

9、根据实习成绩认定标准完成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并进行实习总结。

10、实习教师建立实习微信群,要求和所带实习学生每天联系,并要求学生每天发送定位信息,了解实习情况。

四、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签实习安全承诺书。

2、认真学习实习指导文件,并严格执行。

3、实习结束后,学生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上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作业作品等材料。

4、保证实习出勤,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请假三天以内者应同时向指导教师、辅导员请假;请假三天以上者,还需报实习领导小组审批。

5、遵守学校及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6、注意安全,认真贯彻工地安全生产制度;

7、实习学生要服从现场实习指导人和教师的指导,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虚心求教,好学上进,爱护工地财物及各种资料;

8、实习学生必须遵守现场的进离厂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不得缺席。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实习者,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

9、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实习地点,实习结束后立即返校,不得擅自去它处游玩,不准以探亲或办事为由延误实习时间,违反者以旷课论处,严重者取消实习资格;

10、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打架闹事、聚众斗殴,严禁酗酒滋事及到一些危险的地方游玩等。指导教师和现场负责人对违反实习纪律或不听指挥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终止其实习资格,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将报请学校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1、实习结束后按规定时间返校,按规定时间交出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供指导教师确定实习成绩之用,不得拖延。

12、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每天和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每天发送定位信息。

五、其它要求

1、牢固树立“责任重大,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实习与就业应统一。

3、确保实习质量。

                                2016年08月20日